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小遊戲谷駁回娛美德禁令申請

據介紹,娛美德于10月25日向首爾地方法院遞交了禁令申請,要求法院禁止亞拓士以新聞傳單網絡互聯網廣告等方式向第三方公布或傳播只有從亞拓士獲得授權者才能在中國境內開發并運營基于mir2(中文名熱血傳奇)的手機游戲或網頁游戲

12月15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玩手遊下達裁定,正式駁回了娛美德提交前述禁令申請。從法院公布的駁回禁令申請的意見里,尤其強調了關于娛美德是否擁有單獨向第三方授權(license)《熱血傳奇2》的二次開發的權利,單從亞拓士和娛美德簽署的和解遊戲網站協議來看,不能斷定娛美德一定擁有單獨向第三者授權(license)的權利。

駁回意見里還說,在未經過亞拓士的同意由遊戲平台即時更新資訊娛美德單獨授權開發并在中國境內運營mir2手游或頁游的行為,會直接構成中國著作權的侵犯行為。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駁回意見,再度認證了兩項關鍵性的事實。其一,中韓法院均確認娛美德沒有單獨授權的權利,娛美德在未經過協商一致的情手機小遊戲推薦況下單獨授權mir2屬于違法行為;其二,韓國法院明確了mir2權利糾紛的管轄權問題,mir2在中國境內的授權開發與運營業務,適用中國著作權法律,由中國法院管轄,娛美德應遵循中國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已下達的禁令連機遊戲和相應法律精神。